
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关于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
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
作管理办法》《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
同》(以下简称“基金合同”或“《基金合同》”)的有关规定,申万菱
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出现
了基金合同终止情形,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
或“基金管理人”)应当在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
金合同,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。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
告如下:
一、本基金基本信息
基金名称: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简称:申万菱信专精特新主题混合型发起式
基金代码 A/C:015919/015920
基金运作方式:契约型开放式
基金合同生效日:2022 年 7 月 12 日
基金管理人: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: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二、基金合同终止事由
根据《基金合同》“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”约定:“基金合同生效之
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,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,基金合同自动终止,
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,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
延续基金合同期限。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,上述
终止规定被取消、更改或补充时,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
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。”
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,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
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5 年 7 月 12 日。截至 2025 年 7 月 12 日日终,本基
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,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上述终止情形,本基
金将根据约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,无需召开基金份额
持有人大会审议。
三、终止《基金合同》的技术可行性
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,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,
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。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、基金托管
人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证券法》”)规定的
注册会计师、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。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
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。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、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
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,技术可行。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
外部审计,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,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。
因此,终止《基金合同》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。
四、相关业务办理情况
赎回、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。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,停止收取基
金管理费、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。
五、基金财产清算程序
(一)基金财产的清算
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,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
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。
金托管人、符合《证券法》规定的注册会计师、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
的人员组成。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。
清理、估价、变现和分配。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
动。
(1)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,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
产;
(2)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;
(3)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;
(4)制作清算报告;
(5)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,聘请律师事务所对
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;
(6)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;
(7)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。
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,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。
(二)清算费用
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
所有合理费用,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。
(三)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
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,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
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、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,按基金份额持有
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。
(四)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
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;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
《证券法》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
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。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
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,基金财产清算
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,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
规定报刊上。
(五)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
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,保存期限不低于法
定最低期限。
六、特别提示
(一)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、《基金合同》等规定成立基
金财产清算小组,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后,将基
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,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
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
险。
(二)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履
行相关职责。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,并将遵照
法律法规、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,敬请投资者留意。
(三)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,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
户服务电话:400-880-8588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.swsmu.com 了解相关情
况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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